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补充)

 

一、             扩展类:

1.         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         火灾/爆炸/烟熏与水损法定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地址内发生火灾/爆炸/烟熏/水损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及/或意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但以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金额为限。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         卫生设备安装缺陷条款

本保险单扩展承保因被保险人的卫生设备安装缺陷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第三者的意外人身伤害及/或意外财产损失,而被保险人从而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但这些缺陷应是在保单保险期限内突发的、非故意的及无法预测的情况下发生的。

本保险单不承担以下责任:

1)移动、净化或清理污水和污染物质的费用,除非该污水或污染是在保险期限内,但这些缺陷应是在保单保险期内突发的、非故意的及无法预测的情况下发生的;

2)各种罚款、罚金,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         国内差旅条款(除港、澳、台)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中国境内出差从事被保险人业务时,因过失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或意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及本扩展条款下的赔偿责任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为限。

 

5.         海外公干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 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雇员于保险期限内在海外进行与经营业务有关活动或业务旅行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6.         损失通知条款

本公司同意, 对于被保险人在通知本公司某些会或可能会导致本保单项下索赔发生的状况或事故时发生的非故意的延迟、错误或疏忽,将不影响本保单效力。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7.         租用员工宿舍

本保单扩展承保发生在由被保险人租用、租借或拥有的员工宿舍地址内,而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8.         营业场所医疗条款

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以下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后一年内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1.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在保单列明的被保险处所;

2.导致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经营活动属于本保单承保范围内。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9.         工人条款

工人将被允许进入被保险人营业处所内开展小型改建、修理、装修和维护工程此行为不会影响本保险效力。

 

10.     业主赔偿条款

若有任何对被保险人的客户(以下称"业主")提出的索赔是由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业务过程中代表业主执行工作时因疏忽导致第三者的意外人身伤害或意外财产损失(定义范围内)引起的,本公司将负责赔偿业主上述索赔,包括经本公司同意的费用。同时,本公司将成为独立拥有处理及控制所有索赔的唯一一方。对于任何因业主或其佣人疏忽而引起的索赔,本公司将不予负责。

 

11.     叉车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拥有或使用位于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处所内的叉车造成第三者的意外人身伤害及/或意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且以遵守以下附加规定为前提:

1)对于处于安装或修理过程中的叉车,本保险不予负责;

2)被保险人应遵守所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无论何时,应确保叉车处于适

用状态;

3)叉车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

 

12.     节日装饰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或其他列明场所由于被保险人和/或承包商和/或分包商在节假日期间由于装卸节日装饰品时导致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13.     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址场所内,由于发生暴力抢劫、劫持、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14.     儿童看护及美发服务责任条款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保险地址内提供儿童看护以及/或者美发服务而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二、规范类:

 

1.         通译和标题条款

本保险单主要包含明细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普通条款和特别约定条款以及此保单包含的其他条款和以此为基础做出的批单条款,各部分内容均应作为整体理解。如果保单某一部分有任何词汇或表达被赋予特定意义,则该词汇无论出现在保单哪一部分均应表达该特定意义,除非该意义与上下文不符。

如果保单中使用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外的词汇来代表本保单的赔偿方和风险投保方,兹经双方同意,上述词汇的意义应当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相同。

双方还同意:

a.  具有人称含义的词语包含公司和其他法律实体;

b.  单数词汇应视为同时包含复数形式,复数亦然;

c.  具备词性的词汇在保单中再次出现时词性一致。

如果本保单各条款、规定、条件之间有任何解释上的冲突,应当以最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为准。如果本保单任何条款被相关法律认定无效,不能执行,本保单将视为无此条款,而保单其他部分应当保持完全效力。

标题仅为易于查阅用途。兹约定,相应的保单条款不应仅仅按照其标题来解释。

 

2.         提供酒精饮品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协商,保险人同意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销售、提供任何酒精饮料致使其他任何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即便上述指控是没有根据的、错误的或者欺骗性的,保险人仍有义务为被保险人辩护并支付由此发生的相关辩护费用,同时保险人有权对事故进行调查,或在认为适合的情况下代表被保险人进行和解。但是当保单的累计赔偿限额被支付完后,保险人将不再承担为被保险人辩护和支付辩护费用的义务。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